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和“四有”示范村、试点村要通过多种途径经常性地宣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动员村内企业为职工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动员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医保工作。
(五)帮助村民参加减免费技能培训,扎实推进“学有所教”。
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和“四有”示范村、试点村要组织村内“零转移家庭”成员、新成长劳动力、退役士兵、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参加减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使村民能学到实用技能,并为其提供岗位信息,帮助实现就业,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要尽快出台低收入家庭新增劳动力减免费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对全市农村年人均纯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未考入高校的高中毕业生和未考入高中的初中毕业生以及退役士兵等新增劳动力要实行减免费的“学历+技能”教育或短期技能培训,努力实现低收入家庭新增劳动力就业前培训全覆盖,培训结束后推荐就业率达100%,稳定率达95%。对有资金技术和创业意愿的村民,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各种创业服务。
三、具体措施
(一)加大基层平台建设力度。
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协助“四有”示范村、试点村抓好人员培训、建立台帐、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四有”示范村、试点村都要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建设好村级劳动保障站,上半年要完成这项工作。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业务分别与乡(镇)劳动保障所、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对接,接受乡(镇)劳动保障所、县劳动保障局的业务指导和帮助。乡(镇)、村劳动保障机构必须承担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维护三项工作,行使劳动保障的主要职能,使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心真正下移到镇、村。
(二)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
“四有”示范村、试点村建设是一项民生建设工程,也是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四有”示范村和试点村建设的投入,保证村级劳动保障站正常运转。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要大力支持“四有”示范村、试点村的建设工作,帮助培训人员,提供学习、宣传资料等,指导各村建好村级劳动保障站,督促“四有”试点村按时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