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开展回头看活动。组织卫生监督员开展拉网式检查,掌握辖区餐饮单位数量、分布、卫生状况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深入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五专一公示”等各项工作要求,对照第一、二阶段任务开展自查,做到时间、任务两个全部完成。二要严格监督执法。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等中小餐饮单位和各类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执法重心下移、执法为民。严格餐饮单位卫生许可准入标准条件,对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整改不落实的,不得发放卫生许可证;对无证经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三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查处举报线索。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支持卫生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四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材料报送时限要求,积极宣传本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和亮点工作,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展示卫生部门认真专业务实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特别是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工作会议纪要等,建立餐饮单位监管档案,及时补充完善各种资料。
三、着眼长远,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
食品安全法》即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学习贯彻该法是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全局出发,着眼新的形势和任务,从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提高水平和加强监管等多方面入手,突出监管能力、技术支撑建设,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或设立专职卫生监督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监督执法三级体系,不断巩固和提升近年来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在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前,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继续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认真履行餐饮领域卫生监管责任,确保思想不乱、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我局将继续组织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工作走过场、措施不到位和不认真解决问题的单位给予批评和通报。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