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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2009)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淄政发〔2009〕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对市政府领导成员分工进行适当调整,现予公布。
  周清利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税务、审计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委员会、高新区、齐鲁化工区工作。
  王顶岐副市长协助周清利市长负责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协助分管财政、税务、齐鲁化工区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厅、调研、政府法制、发展改革、工业经济(经贸委)、证券、监察、统计、物价、经济协作、质监、煤炭、信息产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对口支援、应急管理、国家统计调查、电业方面的工作;牵头负责市政府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并负责联系工会的工作。
  周连华副市长协助周清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分管建设、规划、交通、房管、公用事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重点工程、测绘、人防、住房公积金管理、劳动保障、油区、工农关系方面的工作;牵头负责新区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岳华东副市长分管公安、司法行政、国家安全、信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监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刘有先副市长分管人事、民政、残联、老龄、农业、畜牧兽医、林业、水利与渔业、农业机械、农业综合开发、供销、黄河河务、水文、引黄工程、气象、扶贫、仲裁、支援北川、民兵预备役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段立武副市长分管文化及文物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红十字会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并负责联系共青团、妇联的工作。
  饶明忠副市长协助周清利市长分管高新区工作;分管科技、民族宗教、市志、档案、地震、通信、邮政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中分工的工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并负责联系科协的工作。
  林建宁副市长分管外经外贸、招商、检验检疫、海关、外事、侨务、台湾事务、旅游、服务业、金融、保险、工商行政管理、商业、粮食、物资、石油、烟草方面的工作;协助王顶岐副市长分管金融证券办公室工作;负责市政府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中分工的工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并负责联系工商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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