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措施
一是对部分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含量高、节能环保的产品取消加工贸易限制。二是进一步提高部分轻工产品出口退税率。三是加大对中小轻工企业的财税和信贷支持。四是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将微波炉、电磁炉两类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并将每类产品每户只能购买一台的限制放宽到两台,中央财政加大对民族地区和地震重灾区的支持力度。
四、对我市的建议
1.抓住国家扩大“家电下乡”产品范围的政策机遇,把我市小家电等相关产品推向农村市场,扩大我市轻工产品销售网点的覆盖面。
2.构建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简化中小企业信贷流程。加大对中小轻工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3.设立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贷款予以财政贴息扶持,引导企业提高生产和管理技术水平。
4.加大对农副产品检验检疫的财政投入,保证我市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5.建立行业协会,定期举办轻工名牌产品展示、展评和展销会,为培育名牌产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简析)
一、规划目标
实现产业稳定增长,未来三年继续保持二倍于GDP增速的增长速度,力争如期完成“十一五”规划产业规模发展目标;结构优化取得成效,软件和信息服务比重提高到15%,加工贸易在出口总额中的比重降至75%,初步赢得核心产业发展主动权;不断增强创新能力;产业自身发展对GDP增速的贡献不低于0.7%;保持外贸出口稳定,占全国外贸出口比例保持在1/3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是核心产业重点突破,逐步掌握发展主动权,完善产业体系,确保骨干产业稳定增长,着重增强计算机产业竞争力,加快电子元器件产品升级,推进视听产业数字化转型。
二是立足自主创新,建立自主可控集成电路产业体系,突破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瓶颈,提高软件产业自主发展能力。
三是以应用带发展,大力推动业务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强化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运用,着重在通信设备、信息服务和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重点工程
(1)集成电路产业技术水平和产能提升;(2)平板产业升级和彩电工业转型;(3)新一代移动通信(TD-SCDMA)产业完善;(4)数字电视推广应用和产业链建设;(5)计算机和下一代互联网应用;(6)软件及信息服务培育。
四、十大政策措施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国家新增资金投入向电子信息产业倾斜;
2.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地方政府进一步调动资源支持企业创业发展;
3.加快出台和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加快出台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若干政策,延长原有鼓励政策实施期限;
4.加大对外向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出口退税比例,加大出口信贷、信用保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