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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研究有效对接国家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措施的通知

《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简析)

  一、规划目标

  加快振兴纺织工业,以自主创新、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优化布局为重点,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巩固和加强对就业和惠农的支撑地位,推进我国纺织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二、重点任务

  一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积极扩大国内消费,开发新产品,开拓农村市场,促进产业用纺织品的应用。拓展多元化出口市场,稳定国际市场份额。二是加强技术改造和自主品牌建设。推进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提高纺织装备自主化水平,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和完善准入条件,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四要优化区域布局。东部沿海地区要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纺织产品。推动和引导纺织服装加工企业向中西部转移,建设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五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减轻纺织企业负担。中央、地方和企业都要加大棉花、厂丝收购力度。

  三、政策措施

  一是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至15%。二是在新增中央投资中设立专项,重点支持纺纱织造、印染、化纤等行业技术进步。三是对优势骨干企业兼并重组困难企业给予优惠支持。四是对基本面较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和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而对能耗高、污染重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快淘汰。五是加大中小纺织企业扶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

  四、对我市的建议

  1.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品牌产品奖励力度。制订培育扶持和保护名牌的相关政策,全面提高品牌产品的质量。

  2.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地方担保体系。

  3.设立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给予财政贴息扶持。

  4.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经济运行动态跟踪、分析和预警机制作用。

  5.实施技术、产品标准国际化战略,提升我市产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6.对纺织行业就业环境给予政策性扶持。

  7.充分利用国际纺织产业资本转移和国内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机遇,通过合资、联营、并购的方式,引进国际先进的技术,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研究的投入。

《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简析)

  一、规划目标

  力争在2009年有色金属产业保持稳定运行。通过三年努力,到2011年有色金属产业步入良性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增长方式明显转变,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为实现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国家收储机制。重点支持符合国家环保、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国有企业。二是推进直购电试点,增强企业活力。三是促进企业重组、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四是按期淘汰落后产能。今后3年原则上不再核准和新建、改扩建电解铝项目。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和备案制,严格控制铜、铝、锌、钛、镁新增产能。五是节能减排取得成效。六是 “保大压小”。七是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发收购境外资源。八是实施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九是提高有色金属产业创新能力。十是加强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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