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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委农办、市农林、财政、农开、农机、科技、发展改革、水利、农科所等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落实目标任务,全力督查推进。辖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指导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工作。强化考核奖惩。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推进工作绩效明显的单位与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措施不力、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 2009年全市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2. 2012年全市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09年全市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辖市区

农业增加值

增幅

新增高效

农业面积

(万亩)

其中:新增设施农业面积

(万亩)

新增设施

渔业面积

(万亩)

新增农村“三大”合作组织(个)

农民人均

纯收入增幅

全市

5%

20

5

3.15

300

15%

丹阳市

5%

6.60

1.50

1.00

88

15%

句容市

5%

7.00

1.50

0.70

67

15%

扬中市

5%

1.25

0.40

0.40

42

15%

丹徒区

5%

3.50

1.00

0.60

34

15%

京口区

5%

0.25

0.15

0.10

7

15%

润州区

5%

0.20

0.15

0.10

8

15%

镇江新区

5%

1.20

0.30

0.25

5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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