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8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镇发〔2009〕1号),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经研究,现将《关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镇发〔2009〕1号),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重点
1. 大力发展规模农业。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粮油大宗农产品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通过专业合作、土地合作以及产业链合作,实现高效种植业和特色畜牧水产养殖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12年,全市大宗农产品生产农业专业化服务覆盖率达50%,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50%以上,建成10个万亩以上高效农业规模化生产基地。
2. 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增强龙头企业对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农户的带动作用,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到2012年,各辖市和丹徒区各形成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1个以上。
3.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发展设施园艺、设施畜牧、设施渔业,每年新增设施农业面积5万亩。加强优良品种、动植物防疫、市场流通以及农机装备建设。到2012年,各辖市区和镇江新区分别建成1-2个以设施农业为主要内容、工厂化生产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成5个千亩以上设施园艺基地、5个高标准畜禽养殖基地,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超过25万亩,畜禽规模化养殖水平生猪达到70%、肉禽95%、蛋禽75%、奶牛90%。
4. 大力发展品牌农业。重点打造应时鲜果、名特茶叶、时鲜蔬菜、彩叶苗木、优质肉奶、长江水产、优质稻米等特色品牌。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金山翠芽、句容草莓、葡萄等品牌,统筹规划,依托基础雄厚、辐射带动力强、市场前景较好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农业龙头企业,组建专业合作社,统一质量标准,规范化、标准化运作,形成农产品品牌群体,争创名牌,提高聚集效益。到2012年,全市70%以上的规模上市农产品拥有注册商标,新培植20个省级、1-2个国家级名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种植面积占农业种植面积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