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
(镇政办发〔2009〕89号)
按照市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根据《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镇发〔2009〕10号)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联系实际,深入学习,找准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党员干部受教育、各项工作上水平,力争办公室在全省系统和市级机关位次前移,争当全市新跨越的排头兵。
二、活动主题
以市委提出的“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镇江新跨越”这一主题为引领,立足办公室自身工作特点,将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确定为“推动科学跨越,争创一流业绩”。推动科学跨越,就是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更加自觉地运用科学发展观,为推动镇江发展新跨越出谋划策;争创一流业绩,就是要以追求卓越的精神状态、敢为人先的决心和勇气、改革创新的思维和举措,力争各项工作在本领域中处于领跑位置。
三、实践载体
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即按照“严谨、高效、创新”的要求,持之以恒,不断努力,确保做到“快节奏、零差错”。以“优质服务年”活动为实践载体,把“推动科学跨越,争创一流业绩”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目标要求
根据学习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在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1. 在服务理念上实现新突破。要把科学发展观融入工作全过程,以服务塑造形象,以服务做好表率。强化超前服务的意识,超前思考,主动参与,增强工作计划性,掌握工作主动权,及时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强化精细服务的意识,通过精细化管理,做到“百密而无一疏”,各项工作做到全面、细致、缜密。强化完美服务的意识,追求卓越,善待每一件小事,注重每一个细节,工作做到细致规范、一丝不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