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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员百分制绩效考核(试行)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员百分制绩效考核(试行)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91号)


各处(室)、队: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大力弘扬“严谨、高效、创新”的工作作风,坚持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对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实施百分制绩效考核。实行月自评,季检查,半年一通报,年终实行百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希望办公室全体同志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岗位职责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动真碰硬以治“软”,言信必果以治“浮”,时事时毕以治“拖”,实现“零差错、快节奏”的目标,为政府工作的高效运转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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