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9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现将《镇江市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镇江市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9年镇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按照全国、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起点、确立新目标、制定新举措、谋求新成效,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创新上下功夫,努力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照省、市统一部署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审核,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及时上网公布。开发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市、辖市(区)分别统一建设和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形成市、辖市(区)两级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科学编制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流程,固化工作程序,实现行政权力全程网上运行。研究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快全市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建设,对行政权力运行实行实时监控、同步监察。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着力构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体系。通过努力,市级行政机关和所有辖市(区)上半年内基本建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二、促进《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协调发布、考核评价等制度,保证及时主动公开。加大对重点项目、重大事故事件信息的公开力度,重视做好行政决策过程、结果的公开,切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公开与保密的界定、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中难以把握的问题的研究,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各级监察机关要同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促进《条例》全面落实。市级机关特别是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在抓好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同时,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