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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陕西省白河县水洞溪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陕西省白河县水洞溪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09〕239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报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第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发改农经[2008]285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陕西省白河县水洞溪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白河县水洞溪项目区位于白河县西南部,包括火石沟、水洞溪、小沟等3条小流域,涉及宋家镇1个乡镇10个行政村,人口1.53万人。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63.76k㎡,水土流失面积96.22k㎡,占土地总面积的58.8%,为了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的良好水质,满足南水北调中线调水要求,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在该区域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二、项目区实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6.22k㎡,其中:实施综合治理面积46.00k㎡,主要措施为坡改梯160.68h㎡,蓄水池140口,排灌沟渠1.5km,沉沙池140口,田间道路2km,谷坊2座,拦沙坝1座,坡耕地造生态林2812.03h㎡,坡耕地造经济林274.32h㎡,荒山造生态林869.63h㎡,等高植物篱241.46/482.92km/h㎡,新建河堤2.0km,新建塘堰3口;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0.22k㎡,主要措施为疏林补植376.69万株,封禁标牌12个,网围栏12km,省柴灶220个,沼气池106座,落实管护人员25名。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174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建成后,项目区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70%以上,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各小流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工作。

  附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陕西省白河县水洞溪项目区情况表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陕西省白河县水洞溪项目区情况表

项目区名称建设地点乡(镇)涉及小流域名称项目区土地总面积项目区水土流失面积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  总投资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综合治理生态修复
综合治理面积坡改梯坡面水系工程田间道路沟道防护水土保持林草疏溪固堤治塘筑堰生态修复面积封育管护能源替代舍饲养畜畜棚
蓄水池排灌沟渠沉沙池谷坊拦沙坝 坡耕地造生态林坡耕地造经济林荒山造生态林坡耕地种草等高植物篱整治河堤新建河堤整治塘堰新建塘堰管护人员疏林补植封禁标牌网围栏省柴灶沼气池
km2km2km2km2hm2kmkmhm2hm2hm2hm2kmhm2kmkmkm2万株km万元
水洞溪宋家镇火石沟、水洞溪、小沟163.76 96.22 96.22 46.00 160.68 140 1.50 140 2.00 2 1 2812.03 274.32 869.63  241.46 482.92  2.00  3 50.22 25 376.69 12 12.00 220 106  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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