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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对四川省肿瘤医院医用消毒超声耦合剂收费问题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对四川省肿瘤医院医用消毒超声耦合剂收费问题的批复
(2009年3月20日 川价发〔2009〕57号)


四川省肿瘤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安必洁医用超声耦合剂(安欣超)在超声检查收费外另收材料费的报告》(川肿〔2008〕16号)收悉,结合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及我省一次性卫生耗材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将“医用消毒超声耦合剂”纳入“超声检查”(编码22类)的“除外内容”中,供患者自主选择使用。你院应同时提供医用消毒耦合剂和普通耦合剂,不得只提供医用消毒耦合剂,亦不得强制或诱导患者使用医用消费超声耦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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