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步工作要求
2009年,市政府将向各单位下发消防安全责任书。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新《
消防法》和《规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强化单位内部消防管理,落实岗位消防责任,减少火灾事故,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
市政府要求,消防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要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争取更大的成绩。消防工作基础薄弱,尤其是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整改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为打造平安钢都、构建和谐鞍山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 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考核验收达标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名单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考核验收达标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名单
一、达标先进单位(20)
铁东区政府
台安县政府
岫岩县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玉佛山管委会
市商委
市人防办
市国税局
市财政局
市城建局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鞍钢矿业公司
市交通局
中石油鞍山分公司
市联通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中国交通银行鞍山分行
市商业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二、达标单位(53)
铁西区政府
立山区政府
千山区政府
海城市政府
千山风景区管委会
达道湾工业经济管委会
农高区管委会
市建委
市农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接待办
市外事办
市人事局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
市文化局
市广电局
市民政局
市档案局
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