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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三)积极宣传,努力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多数单位能够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强化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学校安全隐患状况与措施》,要求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将每个学期第一周最后一天作为“安全演练日”,积极开展消防演练和疏散活动,在校园内外制作消防宣传图板、条幅,建立消防宣传画廊,使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市公用事业局、市农委等单位通过“公交车”和“农村三下乡”活动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活动。市工商局通过“电子显示屏”和“办公局域网”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活动。市建设银行在全系统率先创办了《安全保卫网页》,设立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法规专栏,实现了安全信息共享。市商业银行能够把消防宣传、消防培训、消防演习等视频资料制作成短片和宣传图册进行消防宣传。立山区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将消防知识纳入了义务教育课程及劳动就业岗前培训内容。
  (四)多措并举,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了缓解现役警力不足的压力,各县(市)、区均按责任状要求征招了文职雇员和合同制消防队员,有效增强了消防力量。海城市西柳镇、腾鳌镇乡镇专职消防队改为消防现役干部代管体制后,继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改善营房设施,更新装备器材。城区街道办事处均组建了“40、50”消防巡逻队伍。岫岩县政府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对黄花甸镇消防队、偏岭镇专职消防队配齐配全了人员和装备器材。台安县政府也对高力房乡镇消防队加大了经费投入力度,配齐了各种器材。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多种力量并存的消防灭火救援体系,对我市的火灾预防和扑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消防工作在过去一年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特别是一些动态隐患,屡查屡现,亟待根除。
  (二)个别单位领导对消防安全的重视不够,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有待提高。具体表现在: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得力;基础档案不全不实,不能如实反映工作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责任主体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单位职工消防知识匮乏,不会报警和扑救初期火灾;个别单位消防工作流于形式,基础薄弱,缺乏长效机制。
  (三)个别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和维护管理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不能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设备,或者虽按要求设置,但维护保养更新不及时,未能按规定对自动消防设施每12个月检测1次,致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火灾,这些设备和器材很难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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