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示范带动原则:本项目支持的各项活动必须有很强的示范效果。项目单位应当在推动具有可持续性的生态标准化养殖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带动作用。因此,项目申请单位应准备一份清晰的宣传推广计划,如果没有专门的计划,至少在项目申请中要明确描述将如何为周边养殖场(户)提供技术指导、推广和培训活动,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9、政策优先原则:对于国家、省、市政策规定优先支持的项目,同等条件下,本项目将予以优先考虑,如列入全省及地方畜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项目等。
八、申报过程要求
1、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1)各级畜牧、发改、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文件:应包括各申报单位的单行申报材料及本市、县申报项目的汇总数据(如总投资、申请世行贷款的额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配套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省辖市、县财政部门出具的世行贷款还款承诺等)。
(2)项目可行性分析材料。申请项目的养殖小区/养殖场需在当地县区项目办的协助下准备初步项目建议书,其内容应包括:(一)养殖小区/养殖场基本情况;(二)项目运作模式(所有制形式、管理模式等);(三)项目建设内容描述;(四)投资额及世行贷款额度(总额及细分数据);(五)配套资金筹措方案;(六)粪尿等污染物治理计划(即环境管理计划,必须包括养殖小区/养殖场对环境的影响,包括温室气体--碳和甲烷--排放,污染物排放,用水量等。既要包括当前数据,也要包括预计的未来数据);(七)技术宣传和推广计划;(八)项目建设地点的规划设计平面图。
(3)证明材料:
①项目单位遵守项目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承诺函。
②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则提供在有关部门的注册证明;如果是新成立农民合作组织,则提供已经启动注册程序的证明。
③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扩建项目提供)。
④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和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未使用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资信等级证书)。
⑤上年与乳品加工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现有奶牛小区、场)。
⑥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基地、加工、储备设施情况及仪器设备清单(需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