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制品、家纺、陶瓷、工艺美术等优势和特色版权产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版权、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产业优势。2009-2013年,版权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5%。(省版权局、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科协)
29.加快培育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和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络工程等技术版权产业。(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版权局、省工商局、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协)
30. 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加强重点软件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2009-2013年,计算机软件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5%。(省信息产业厅、省版权局)
31. 推进特色版权产业区建设,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版权产业优势区域,促进产业形成、产品集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省版权局、省文化厅、省信息产业厅)
32.认真落实国家品种权利用政策,协调资源提供者、育种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加强新品种推广应用和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形成有利于新品种推广的品种权利益分享机制。围绕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形成促进品种权转化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不断拓宽品种权商品化、产业化渠道。(省农林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局)
33.加强传统中医药知识挖掘与传承、中药材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中医药制备技术研究与创新,形成一批支撑中医药产业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4. 按照国家地理标志技术标准、质量保证与检测规范要求,加快地理标志规范体系建设和地理标志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地理标志使用,大力发展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特色农副产品产业,促进农业生产和经营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省农林厅、省工商局)
35. 落实国家遗传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制度,建立合理的遗传资源获取与利益分享机制,保障遗传资源提供者的知情同意权,防止遗传资源流失和无序利用。(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农林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林业局)
36. 鼓励企事业单位按照国防知识产权转移的规定,推进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转移。鼓励民用领域知识产权向国防领域转移应用,为我国国防现代化服务。(省国防科工办、省知识产权局)
37.引导和推动企业运用各类知识产权,加强专利、商标、版权以及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的协调运作。实施专利和商标双轮驱动战略,充分发挥专利技术支撑和商标市场价值实现作用,以加强专利保护推动技术创新,以培育知名商标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技术创新专利化、专利成果品牌化。(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