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江湿地白河段保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江湿地白河段保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规划〔2009〕353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报送白河县汉江湿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发改农经[2008]5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白河县境内的汉江湿地,其中人工辅助自然重建湿地植被项目建设地点在城关镇的公路村、清风村、向荣村,中厂镇的同心村、宽坪村、大坪村、石梯村、新厂村和顺利村;湿地封育隔离网设在中厂镇的大坪村、石梯村;湿地保护监测站宿办用房建设地点为中厂镇宽坪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湿地保护监测站1处,建筑面积230平方米 ;人工辅助自然重建湿地植被面积40公顷(其中,乔木10公顷,草本植物30公顷),湿地封育隔离网1000米,宣传门2座,宣传碑4座,指示牌17座,购置必要的办公和监测设备。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3.18万元。其中:省秦岭保护专项资金58.00万元,占总投资的70%;白河县野生动物保护站配套25.18万元,占总投资的3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