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大型能量回收装置系统技术开发项目建设的通知
(陕发改高技〔2009〕362号)
西安陕股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项目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09〕606号)批准了你单位承担的大型能量回收装置系统技术开发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和投资计划。为了加快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开发适合高参数运行的高效新叶型及两级可调轴向排气新结构;提高大型能量回收装置的开发速度和水平;研制开发大型阀门等能量回收装置系统的配套设备;大型能量回收装置系统优化设计和制造;开发顶压稳定试验的上、下位机控制软件,编制嵌有高级算法的自动控制软件(STPC);开发粉尘在线监测技术。
二、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形成年产14套(总重量560t)大型能量回收装置的生产能力,产品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通过增强机壳、转子和主轴的叶根榫槽等关键零部件的加工工艺,提高大型能量回收装置产品的技术水平和成套能力,缩短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周期,提高TRT技术普及率,充分发挥TRT装置发电效率,为国家节约大量能源消耗,减少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
三、项目建设起止年限:2009年-2011年。
四、项目总投资9985万元。其中,国家安排投资补助300万元,用于研制开发工作,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尽快与我委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提纲见附件,一式三份),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项目建设应切实落实相关条件,积极发挥产学研联合的优势,加强研发与配套工程、示范工程的衔接和协调,确保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水平。
七、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应严格按照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节能、降耗等有关要求,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按季度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