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骨灰撒海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民殡发〔2009〕146号)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北京市骨灰撒海补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骨灰撒海补贴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行殡葬改革,节约殡葬用地,依据《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骨灰撒海,是将亡人骨灰撒入大海,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对象为具有北京市户籍的亡故居民。
第三条 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骨灰撒海。
第四条 具备开展骨灰撒海业务资格的殡仪服务机构,可以向市民政局申请骨灰撒海业务补贴,并提供如下材料:
1.本单位的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开展骨灰撒海业务的组织方案;
4.骨灰撒海收费标准和明细;
5.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五条 符合组织骨灰撒海业务条件的,由市民政局与其签订组织骨灰撒海业务协议。
第六条 补贴的标准为每份骨灰2000元。
第七条 亡故居民亲友需参加骨灰撒海活动的,每份骨灰可以免费随行两名家属;超过两名的人员,按骨灰撒海单位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八条 需要办理骨灰撒海业务的,亡故居民亲友须向组织骨灰撒海业务的单位提出申请,并出具以下材料:
1.亡故居民的火化证明和复印件;
2.亡故居民的户口本及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