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纳雍县王家寨矿井(30万吨/年)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
毕节地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转报纳雍县王家寨煤矿申请开展项目核准前期工作的报告》(毕地发改能源〔2009〕100号)收悉。
该矿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黔国土资矿管函〔2008〕1587号),为有效保障和补充纳雍电厂的煤炭供应,须加快纳雍县规模以上煤矿项目的建设工作。经研究,同意由纳雍华锋矿业有限公司牵头,开展王家寨矿井(30万吨/年)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
请按照煤矿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抓紧组织项目业主开展项目的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等有关工作,待各项申报条件落实后按程序上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