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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转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转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州、地)发改委(局)、水利局:
  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根据《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9]466号文下达了我省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27200万元,现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下达后,有关市(州、地)发改部门要立即会同同级水利部门及时将计划下达到项目县,抓紧落实市(州、地)级配套资金,保证按时足额到位。各地要在10日内将管材用量上报水利厅饮水安全处,同时将计划执行情况一起上报省发改委和水利厅备案。
  二、请抓紧落实各项建设任务,迅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要全力加快实施进度,将新增投资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努力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投资强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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