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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城建档案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编史修志、文物管坦提供房产档案服务时,应予免收。

  (六)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查询 时,凭有效证件免收。

  四、城建档案服务收费按照城建档案馆(室)和房产档案馆(室)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等级核定收费标准。一级档案馆(室)的收费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一级以下档案馆(室)的收费标准由市(州、地)物价局在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根据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和房产档案馆(室)等级及建设单位和档案利用者承受能力,制定具体下浮收费标准。

  五、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物价局办理《贵州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示证收费,依法纳税。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六、本通知自二00九年三月一日起执行。原《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城建档案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06>336号)和《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城建档案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黔价费<2007>40号)同时废止。

  附件:贵州省城建档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00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
  贵州省城建档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执收单位

备注

城建档案综合服务性收费

1

综合服务费(整理、装订、消毒、咨询、数字化处理)

工程造价的1‰

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室)

房产档案馆不得收取此费。工程造价按结算书计算

2

声像档案服务费(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由城建档案馆提交建设单位照片及一部DVD格式纪录片,含片头、片尾、配乐)

照片50元/张

DVD 200元/分钟

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室)

建设单位如有委托要求

3

A4幅面PDF电子档案服务费

10元/页

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室)

建设单位如有委托要求

城建档案综合开发利用收费

4

一般城建档案查阅

20元/卷/次

申请利用者

城建档案馆

 

5

地下管线档案查阅

50元/卷/次

申请利用者

城建档案馆

 

6

出具证明

对单位100元/份

申请利用者

城建档案馆(室)

含出具书面证明书工本费和查阅费。

对个人50元/份

7

档案资料复印

按市场价格

申请利用者

城建档案馆

双方协商

8

照片档案查阅、翻拍

10年内50元/张

申请利用者

城建档案馆(室)

 

10年以上20年以内100元/张

20年以上50年以内200元/张

50年以上1000元/张

9

影像档案查看、拷贝

10年以内20元/分钟

申请利用者

城建档案馆(室)

 

10年以上20年以内50元/分钟

20年以上50年以内100元/分钟

50年以上500元/分钟

10

PDF电子档案拷贝

5元/页

申请利用者

城建档案馆(室)

 

房产档案利用收费

1

档案查阅费

20元/次

产权人

房产档案馆(室)

 

房改房减半收取

50元/次

其他利用人

2

档案查阅并摘抄

30元/次

产权人

60元/次

其他利用人

80元/次

权证遗失

3

档案利用整理(保护)费

解放前

40元/卷次

产权人

房产档案馆(室)

 

解放后

20元/卷次

 

解放前

80元/卷次

其他利用人

 

解放后

50元/卷次

 

4

提供信息并出具证明

住宅

50元/卷

委托人

房产档案馆(室)

房改房减半收取

非住宅

200元/卷

委托人

房产档案馆(室)

 

5

档案复制工本费

影象资料

40元/卷

申请利用人

 

复印A4

0.50元/张

 

复印A3

1.00元/张

 

6

拆迁查产证明费

市政

1.00元/㎡

申请利用人

 

非市政

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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