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9〕5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第四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定于2009年4月30日至5月3日在莆田举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第四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本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取得更好成效。

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四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活动方案

  一、名称

  第四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简称“艺博会”)

  二、时间

  2009年4月30日~5月3日

  三、地点

  中国·莆田工艺美术城

  四、指导思想

  发扬民族传统,发掘文化内涵;搭建交易平台,促进产销对接;展示艺术魅力,拓宽合作领域;推动两岸交流,促进和谐共赢。

  五、主题词

  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促进产业合作发展

  六、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外经贸厅

  福建省文化厅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福建省旅游局

  福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福建省贸促会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台湾工艺发展协会

  台湾中国艺术协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