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一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贸函〔2009〕319号)
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一批共1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一批)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十日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一批)
序号
|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 市场名称
| 市场地址
| 邮编
| 法人
|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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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珠海市众大利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珠海市众大利二手车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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