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府办〔2009〕7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厦门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规范运作、稳步推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落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健全完善《指南》、《目录》。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4月底前要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调整工作并对外公布。要探索建立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
(三)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量化分析解决问题;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增设年度报告子栏目,对外发布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建立社会评议考核保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二、深化公开内容,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一)继续推进2002年以来政府公开信息的清理发布工作。6月底前应完成上述信息的清理和上网发布,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开展网上督查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要按照《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信息采编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08〕88号)要求,及时向市政府网站送交保障目录的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