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青发〔2009〕4号 2009年2月12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我市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现就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增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我市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市民素质,提升我市综合实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战略突破口,加快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将其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2明确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以市级统筹为主、发挥区市作用、城乡一体、分工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不断提高高中段普及率,保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大体相当的比例,到2012年高中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每年各类职业教育培训约25万人次。
二、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3职业教育要为我市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围绕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现代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以培养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为重点,通过调整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形成与青岛经济结构更加匹配的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通过异地置换、撤并薄弱偏远院校等方式,整合职业院校资源,使职业院校向市区和中心城区集中。鼓励企业大力开展以在职培训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教育培训,不断推进企业教育培训工作改革,有效延伸职业教育。2012年前,各区市要完成职业学校布局调整任务,加强区市职教中心学校建设,推动部分重点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为发挥示范窗口作用的国家级示范学校。重点围绕金融、物流、商贸流通、服务外包、旅游、会展、家电电子、机械制造等产业发展,构建职业院校、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着力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蓝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