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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淄政办发〔2009〕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发〔2007〕24号、25号文件推进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加快结构调整的意见》(淄发〔2008〕2号)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加大投入,全面提高节能环保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优势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努力打造节能环保新材料生产和先进技术装备制造基地,尽快将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全市新的支柱产业之一。
  (二)指导原则。
  1.坚持市场与产业政策导向并重。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加强产学研联合,注重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产业创新能力和开发水平,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
  3.坚持协调发展。把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我市新材料生产和装备制造业的基础优势,加快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促进节能环保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协调发展,提高产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
  4.坚持品牌战略。抓住当前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有利时机,积极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名牌产品,同时加大现有品牌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节能环保产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逐步将淄博培育成为全国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
  二、发展目标
  (一)到2012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年均递增30%。
  (二)到2012年,培育10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设备制造和新材料生产优势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型节能环保产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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