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金融促进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宿政发〔2009〕30号 2009年3月1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以及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促增长、促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
(一)深刻领会适度宽松货币政策。2009年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全市金融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坚决把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落实到规模增长上。
(二)保持信贷总量平稳较快增长。各金融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增加有效信贷投入,满足实体经济的有效信贷需求。各非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寻求政策支持,争取信贷规模,扩大授权授信。各法人金融机构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强化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增强放贷能力。2009年,全市信贷总量要达到416亿元以上,增长28%以上。
(三)准确把握货币信贷政策导向。各金融机构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中小企业、基础设施、“三农”、民生工程、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谨防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加大工业信贷投入,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增长
(四)全力保持工业贷款快速增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对工业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对经营状况较好、信用记录优良、有竞争力、有订单但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只要能落实有效抵押担保,其正常的信贷需求要及时给予满足。全力配合招商引资“211”战役,继续实行重点项目“信贷服务绿色通道”机制,对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的大项目,配备专门客户经理提供全程优质金融服务,争取项目尽早建成。2009年,力争工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达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