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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4.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互助组织试点步伐。上半年确保已筹建3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全年再争取5家试点指标,同时加强对已开业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和监管。配合银监部门,年内争取再组建1-2家村镇银行,探索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
  5.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吸引政策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落户宿迁。年内争取交通银行、南京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6.增设金融服务网点。全力支持江苏银行宿迁分行增设2家分支机构,支持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设立2家分支机构。积极争取农业银行在重点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逐步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全市乡镇的“三个全覆盖”。
  7.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做好现有投资公司资产盘活工作,增加有效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争取银行信贷支持。推动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尽快投入运行,搭建新的投融资平台,增强融资能力。全年融资总规模达到10亿元。
  三、加强政府激励引导,做大做强担保机构
  8.发展亿元担保机构。采取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金融配合的办法,内培外引,重点发展亿元担保机构。指导帮助各县、区年内成立担保金超亿元担保机构不少于1家,市级再增设1家。争取上规模担保机构纳入省再担保体系。争取省财政资金扶持,增强担保机构实力。
  9.创新担保方式。在做好“两证”抵押担保的同时,广泛推行中小企业联保、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为企业融资创造有利条件。规范抵押登记行为,进一步明确登记主体,降低登记收费标准,延长登记使用期限。
  10.促进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推进银行与担保机构沟通、交流,探索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引导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放大担保倍数。成立市担保协会,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自律。
  11.建立企业应急互助基金。采取政府注资与企业认缴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为中小企业先还后借过程中的资金周转困难提供互助融通,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四、加快工作机制创新,推进保险改革发展
  12.完善保险工作机制。建立保险业联席会议制度, 组织、协调保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保险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保险机构不断优化业务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拓展保险深度,提高保险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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