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9〕45号 2009年3月1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金融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加快扩大贷款投放规模,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更快发展。主要目标:2009年末,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到4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3亿元,增长28%,其中工业贷款净增41亿元,余额超过100亿元,工业贷款占比达到25%;确保全年贷款增速高于上年,快于全省。全市注册资金超亿元担保机构达到8家,担保金比上年度翻番。全市争取新增银行类金融机构2家。
一、抓住政策调整机遇,扩大贷款投放规模
1.积极推进银企合作。进一步组织多形式、多种层次的银企洽谈活动,做到信息互通、项目对接,实现互惠共赢。加大签约项目资金跟踪协调力度,督促银企双方履约,确保资金尽快到位。积极联系省内目前在宿无分支机构的银行来宿考察、洽谈、签约,向我市企业投放贷款。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引导金融机构少上浮或不上浮贷款利率,让利于企业,减轻企业负担。
2.切实加强银政合作。认真落实市政府与江苏银行、中国银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加强财政手段和金融手段的有效配合,对贷款投放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给予存款倾斜,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信贷支持,保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3.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通过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的信贷产品和服务,重点加大对农副产品种养加龙头企业、高效生态农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支持,确保“三农”贷款特别是农业贷款增长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长水平。
二、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