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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9〕46号 2009年3月1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生态城市、园林城市、轖林城市”创建步伐,优化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全面提高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宿迁整体对外形象为目标,深入落实“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的管理要求,坚持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倡导科学、和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宿迁跨越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载体。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春雷行动”,全面消除农村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和卫生死角;推行生活垃圾集中收运模式,从源头消除农村环境污染;加强道路及沿线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净化、绿化、美化标准;组建专业的管理、保洁队伍,健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内容
  (一)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全面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无随意倾倒垃圾、随意堆肥和简易填埋处理垃圾现象,通过推行垃圾集中处理,使村庄住宅四周、村庄周边及主要道路、河道和沟渠两侧无暴露垃圾;村庄设置密闭垃圾房、垃圾箱,配备满足需要的环卫人员及环卫机械或作业工具;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做到有队伍、有制度、有经费保障。
  (二)镇村容貌整治。全面清理村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使农户房前屋后整齐干净。配套建设公共厕所、路灯、村内道路、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村域主要道路实现硬化。有条件的村要加快实施生态景观改造、建筑出新等项目,优化美化环境。乡镇、村行政区域驻地进出口的界址处设置行政区域标志;乡镇街道两侧设置道路标志牌;农村居民门户牌设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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