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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委关于成都市2009年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委关于成都市2009年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办函〔2009〕4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老龄委关于《成都市2009年老龄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成都市2009年老龄工作要点
(市老龄委)

  2009年,全市老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六个老有”为目标,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09〕4号),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成都做出新的贡献。
  一、抓好成府发〔2009〕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各区(市)县要认真研究,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成府发〔2009〕4号文件的措施和办法。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老龄工作计划。市老龄办要就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优待、为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发展工作提出贯彻意见。
  二、抓好为老服务基层设施建设。各区(市)县要采取多种方式,完成成府发〔2009〕4号文件提出的基层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任务, 2009年底前,45%以上的乡镇要落实老年服务中心,25%以上的农村社区要有为老服务站点。
  三、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五城区、成都高新区重点抓好深化和规范,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上水平、上档次。二圈层区县抓好完善和推广工作。三圈层县(市)抓好启动和试点工作。要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思路,在农民集中居住区探索试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将服务向农村散居困难老年人延伸。
  四、组织开展好老年文化活动。市老龄办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抓好成都市第八届老年艺术节各项工作。在国际老人节、重阳节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庆祝活动和敬老服务活动。组织老年文化服务队,深入社区、敬老院开展送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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