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力发展版权贸易。坚持“创新、发展、走出去”的工作方针,积极组织图书、音像、游戏动漫等企业参加各类版权贸易博览会,大力发展涉外文化产业,积极参与国际文化竞争,进一步推进我市文化创新、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培育骨干版权贸易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
(六)全面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成果。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预装正版系统软件的制度。
3.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政策支持,强化组织领导与工作协调,做好5年规划,确定阶段性目标,按照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的原则逐步推进。对正版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成都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工作。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创建机构,将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2009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将创建工作纳入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努力争创国家、省和市级版权保护试点或示范单位。
(二)经费保障。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版权工作经费的投入,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创建工作日常经费原则上在各部门业务经费中调剂安排,市政府统筹安排适当经费用于保障重大创建工作和创建活动,确保我市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设立版权保护专项经费,用于版权的登记、保护、宣传培训以及转化运用等。
(三)完善考核机制。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全面完成;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创建动态,及时表彰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切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鼓励创新、尊重创造、保护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五、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09年1月至2009年2月)。在国家版权局和省版权局指导下,制定并印发《成都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举办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启动仪式,引导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建设阶段(2009年2月至2009年9月)。全面推进版权管理、版权保护、社会服务三大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创业投资环境;着力推进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领域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版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形成全社会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