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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成都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成都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成办发〔2009〕1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全市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为重点,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为我市抗震救灾、灾后重建、试验区建设及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青羊区政府等22个2008年度成都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努力为我市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和试验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2008年度成都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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