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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三年攻坚计划的决定

  (五)围绕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推进职业院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业院校特聘教师岗位制度,实施急需紧缺专业兼职教师补助,允许职业院校在20%的编制范围内空岗外聘专业课教师,并按此核定人头经费。实施专业教师培训计划,落实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畅通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职业院校专任教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评聘其他技术职务职称的渠道。每年表彰一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授予“成都市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带头人”称号。
  (六)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职教集团建设工程。职业教育集团以服务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宗旨,以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依托,以集团内成员单位共赢为基本目标,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各自的优势,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水平。建立由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院牵头,县级职教中心、远郊县市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参与,以专业为纽带,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为目的,优势互补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
  六、攻坚保障
  (一)加强政府统筹领导。进一步完善市、区(市)县两级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席会议在职教攻坚工作中的职能,建立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络员会议制度。
  各区(市)县政府是当地职教攻坚工作的责任主体,区(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职教攻坚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将与区(市)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职教攻坚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作为对区(市)县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攻坚任务的区(市)县,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二)明确市级有关部门责任。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负责全市职教攻坚的组织协调,分解目标任务,指导区(市)县攻坚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生资助工作;牵头对区(市)县攻坚工作进行督导、评估、通报、表彰。
  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在省级及以上重点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市财政局:按照确定的职教攻坚的投入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并加强职教攻坚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市政府目督办:将攻坚目标列入对区(市)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督促攻坚措施落实,确保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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