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三年攻坚计划的决定
(成府发〔2009〕2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三年攻坚计划的决定》(川府发〔2008〕14号),结合《成都市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和灾后成都教育重建规划,现就我市组织实施职业教育三年攻坚计划作出如下决定。
一、攻坚思路
统筹城乡职业教育资源,坚持科学协调发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推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校企合作”模式,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激发办学活力,创新培养模式,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西部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强化实训基地建设,打造标志示范学校,建设县级职教中心,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实施校企合作,推进产学研结合;优化专业结构,创新办学机制;扩大招生规模,丰富办学层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攻坚原则
(一)政府主导、以县为主原则。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政府统筹的攻坚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县级政府为当地学生提供中等职业教育的责任。
(二)资源整合、多方参与原则。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产业园区、高等院校作用,大力推行校企合作模式,积极支持和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
(三)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原则。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成都经济社会需求、产业需求、区域需求,明确攻坚重点和人才培养方向。
(四)服务产业、促进就业原则。围绕“两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城市发展和产业发展定位,加快培养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所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三、攻坚目标
(一)实现高中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招生比例达到5.8∶4.2,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28.6万人。
(二)实现城乡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应学尽学。进一步完善“帮困助学”体系,实施就读急需紧缺专业奖励政策,保证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均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现农村学生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三)实现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