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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成府发〔2009〕2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成都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

  2009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和灾后重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8〕53号)要求,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为目标,突出抓好卫生创建、农村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开创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
  一、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一)改善中心城区环境质量。中心城区要进一步深化社区居民院落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坚持分类指导,探索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居民院落整治达标率达80%以上,四星级以上星级院落建成挂牌率达30%以上。加强农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切实消除卫生死角。做好街面规范经营、维持交通秩序等工作,提升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加强郊区(市)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各郊区(市)县城区要参照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标准,实行全方位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全面开展社区居民院落环境卫生整治,居民院落整治达标率达60%以上,三星级以上星级院落建成挂牌率达30%以上。加强各类市政、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三)整治场镇镇容镇貌。以卫生创建为抓手,消除场镇“脏、乱、差”现象,抓好街道风貌改造,搞好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加快推进重点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四)实行农村环境“四清”。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标准,全面清垃圾、坚持清污水、着力清污泥、抓好清杂物,大力推行“改水、改厕、改厨、改圈”。
  (五)抓好灾区环境卫生管理。切实抓好环境卫生设施灾后重建工作,完善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爱国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清扫保洁队伍,组织开展周末大扫除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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