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迎检工作的通知
(市城管发〔2009〕43号)
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局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
国家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会联合检查组拟于4月中上旬对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进行中期检查,为了切实做好迎检工作,根据《西安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城管执法系统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保障
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是一项全社会参与且综合性强的系统工作,是造福后代、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全社会的爱心工程,同时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更是体现城市文明,实现城市综合提升的重要内容。4月中上旬国家四部委的中期检查对创建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指定专门领导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以良好的城市容貌和秩序迎接国家检查。市执法局执法督查一处、二处,要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并将迎检保障工作纳入4月份重点业务检查考核之中。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要严格按照市执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容貌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在全面整治的同时,重点对无障碍通道上的障碍物进行清理,坚决取缔无障碍通道上的占道经营摊点、乱搭乱建棚亭以及乱堆乱放物品等。加大巡查管控和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机动车辆违法停放行为,对占压盲道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严管重罚。确保迎检期间不出问题、不丢分。
三、文明收费、规范停放
市局各支队要严格遵照《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目标责任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停放站点的规范化管理,坚决落实“三个五”的要求,教育、督促收费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停放秩序井然有序,收费文明礼貌,坚决杜绝占压盲道停放现象。各支队要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凡发现多次占压盲道停放车辆,经批评教育不能及时整改的收费员要给予待岗学习,甚至开除等处理,确保人行道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站点既方便车辆停放,又不影响行人安全通行,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