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韶关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绿化先进单位的通报
(韶府[2009]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按照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要求,我市各级政府、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园林单位(小区)、绿化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单位(小区)绿化美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根据《韶关市园林单位(小区)、绿化先进单位评审办法》(韶府办[2006]161号)和市绿委综合评审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公安局等9个单位为“韶关市园林单位”,授予枫景园等2个单位为“韶关市园林小区”,授予市正安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为“韶关市绿化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政府号召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增强绿化意识,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工作,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08年度韶关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绿化先进单位名单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2008年度韶关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绿化先进单位名单
一、韶关市园林单位名单(共9个)
1、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