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培训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全面负责”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
为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负责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主要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及职工岗位必需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培训教材统一使用《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学光盘和省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教材。
(二)培训及考核方式。各地区、各系统要针对本地区、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和职工数量编制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报送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管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可采取分片设立培训点,就近组织职工参加培训的形式,也可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其他灵活有效的方式。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根据省普及培训领导小组的要求,培训考核由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统一命题,并经省普及培训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各培训实施单位组织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管局颁发全省统一制作的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五、实施步骤
本次普及培训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及培训准备阶段(2009年1月-2月)。本方案下发后,各地区、各部门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和编制培训计划,于2009年2月底前报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管局核准。培训教员由省普及培训领导小组免费进行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009年2月底前确定参加省组织的免费培训教员名单并报送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