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电平衡测试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渝经电力〔2009〕3号)
有关区县经委、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2005年,我市开展了电平衡测试工作,促进了企业节约用电工作。按照《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天然气)节电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109号)要求,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为此,我委制定了2009年电平衡测试计划(第一批),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平衡测试是通过对用电企业进行能效诊断和测试的基础上,掌握企业用电设施、设备运行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节电改造方案,可提高企业电能利用效率,是企业加强节约用电管理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市经委、市三电办根据企业用电量情况,在2005年电平衡测试工作基础上,选择了用电量在2000万千瓦时以上,有代表性的20户用电大户,纳入此次测试范围。测试具体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
三、此次电平衡测试工作由市三电办组织,企业按照《重庆市电能平衡测试及报告编制暂行规定》(渝经发〔2005〕33号),可自行实施本企业的电平衡测试,并编制测试报告送市三电办,市三电办汇总报市经委,由市经委会同市三电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不具备人员、仪器等条件的企业,可委托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市轻工能源监测站实施电平衡测试、编制测试报告。
四、整个测试工作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相关企业、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市轻工能源监测站要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标准,认真做好测试和报告编制工作。对实施电平衡测试的企业,市节能专项资金将给予适当补贴。
五、企业要根据测试结果,制定相应改造方案,逐步实施节电改造,淘汰高耗电工艺和设备,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六、企业依据测试结果开展节电技术改造的,可优先安排市节能专项资金。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开展电能平衡测试工作的企业,应向市三电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三电办核实后,报我委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