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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县域工业化发展纲要(2009-2012年)的通知


  15.建立健全县域工业园区管理运营机制。县域工业园区建立精干、务实、高效的管理服务机构,做到一个机构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重点园区管委会主任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兼任或由副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建立市场化运作体制,运用多种经营方式,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园区道路、供水、供电、供热、电信、绿化、环保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工业园区,增强吸引力和承载力。

  16.切实保障县域工业园区发展的土地需求。县域工业园区规划报经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审查同意后,国土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依规加强园区的土地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行单列,土地利用的存量指标和土地复垦及旧庄基地整理等可调剂指标向园区建设倾斜,保障园区发展用地。鼓励有条件的园区统一配建一定比例的标准厂房,用于入园企业购买或租赁,努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不断提高园区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六、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增加县域工业发展的资金投入

  17.建立财政扶持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设立县域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县域工业化建设的投入,引导支持创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产品研发和县域工业园区建设等。市、县两级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优化存量结构,整合多方资源,逐步建立财政扶持县域工业发展长效机制。采取补助、贴息、奖励等形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增加对县域工业的投入。

  18.加快金融创新,开辟融资新途径。促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县域和园区的银行网点覆盖范围,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开展综合信贷服务。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强化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立小企业贷款经营中心和小企业支行。积极探索建立地方中小企业银行、村镇银行。推进银企合作,搭建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交流对接平台,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努力增加县域企业贷款规模。

  19.规范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县域融资市场。重视民间资本对发展县域经济的作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贷款支持创办企业。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一个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发展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切实强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发展民间信用合作组织和融资互助组织。

  20.继续抓好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市县建立担保机构,完善制度,提高素质,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提升担保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建立互助性担保机构,允许设立市级再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在促进担保机构发展中的引导作用,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大力推进担保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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