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改革推动、产业支撑、政策支持、机制激励、体制保障的工作思路,按照农业产业化、工业园区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模式,以加快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动力,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不断加快县域城镇化进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指导原则。以城乡一体化规划统揽县域城乡建设发展全局。增强城乡规划的法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规划对县域城镇建设和产业布局的指导作用。
--坚持产业支撑原则。积极推进县域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着力发展第三产业。吸引工业向县域城镇或工业园区集聚,形成规模效应,进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城镇就业岗位,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为城镇化提供发展动力。
--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新机制,积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形成推进县域城镇化的强大合力。
--坚持重点突破原则。在统一规划、全面部署的基础上,突出县城和重点镇建设。优先选择区位有优势、产业有特色、发展有潜力的建制镇,加大支持力度,进行重点建设。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立足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合理确定城镇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引导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12年,县域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非农产业初具规模,工业布局相对集中,经济实力明显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健全,初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重点镇为支撑、以中心村为基础的全省城乡一体化框架。在此基础上,再用10年左右时间,使县域城镇规模进一步扩大,城镇化质量进一步提高,县域城镇化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西部处于领先地位。
1.县域城镇化水平。
到2012年,县域城镇化水平达到34.3%,年均增加1.2个百分点,县域城镇人口达到790万,年均增加28万;到2020年,县域城镇化水平达到43.5%,年均增加1.2个百分点,县域城镇人口达到1000万,年均增加2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