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陕政发〔2009〕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纲要》已经2009年第6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陕西省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纲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县域城镇化进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县域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战略举措。
县域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和非农产业不断向县域城镇聚集的经济社会过程。推进县域城镇化,充分发挥县域城镇连接城市和农村的桥梁作用,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提高土地集约效益,促进人口就地就近转化,减轻大中城市人口过度膨胀的压力。加快县域城镇化进程,对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具有全局性的战略意义。
(二)县域城镇化是搭建产业发展平台,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
县域城镇化是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推进县域城镇化,能够吸引中小企业向城镇集聚,承接城市的产业转移,促进县域工业发展;推进县域城镇化,能够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增强城镇服务功能,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带动文化、教育、卫生、商贸、金融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推进县域城镇化,搭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平台,承载县域经济发展要素,对于建设西部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三)县域城镇化是拉动投资消费,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迫切要求。
我省86%的国土、64%的人口在县域。加快县域城镇道路交通、给水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加大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通过农村人口和非农产业向县域城镇集中,可以不断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进一步调整分配结构、产业结构和城乡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县域城镇化对于确保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