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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优南丰蜜桔品种结构提高南丰蜜桔品质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优南丰蜜桔品种结构提高南丰蜜桔品质的通知
(抚府办发〔2009〕4号)


临川、南城、黎川、南丰、金溪、广昌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夯实南丰蜜桔品质基础,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推进南丰蜜桔“双百工程”建设,现就调优南丰蜜桔品种结构、提高南丰蜜桔品质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从2009年开始到2011年,通过良种推广和高接换种等措施,达到以下目标:1、全市南丰蜜桔早熟优良品种(系)比例,由现在的5%提高到10%;总面积达到10万亩,总产达到10万吨。2、全市南丰蜜桔的良种覆盖率,由现在的50%提高到80%以上。重点将近几年品种不纯、品质较差的25万亩劣质桔园,用三年时间实施高接换种或桔园更新(见附表)。3、在临川、南城、黎川、金溪、广昌等5个南丰蜜桔“双百工程”重点县(区),各推荐一个最适宜种植的南丰蜜桔主栽优良品种(系),建好示范园和采穗园,严把品种(系)纯度关,基本实现“一县一品”的目标。

  (二)主推品种。主要推广杨小26、97-1、97-2、SS-28、SS-7及“十月红”等优良南丰蜜桔品种。

  二、抓好资金扶持

  (一)新增桔园苗木补贴标准和范围。继续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南丰蜜桔产业发展的意见》(抚发[2007]3号)执行,有关县(区)按40株/亩,每株补1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集中连片开发50亩以上的桔园,有关县(区)再补贴20元/亩,市级补贴30元/亩。

  (二)高接换种苗木补贴标准和范围。按照“一县一品”建设规划(见附表),由市财政给予良种补贴,具体由市果业局在南丰县蜜桔良种繁育有限公司按每株1元的价格,统一采购100万株优质纯种品系桔苗,分发给有关县(区)做种质资源。有关县(区)财政,应适当安排高接换种技工的工资和果农产量损失的补贴。

  三、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县(区)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制定三年计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加强优质苗木的利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优质种质资源作用,严禁转卖和浪费。市农业(果业)等部门要定期督促检查,制定目标考评办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南丰蜜桔品种结构调优、品质提高,推进南丰蜜桔“双百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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