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阳市2009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5.市林业绿化局(市森防办)要在3月25日前协调移动、联动等单位在防火敏感期每3天发送一次公益性防火宣传短信,提醒广大手机用户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规,确保旅游、祭祀、生产等活动行为规范,避免火种、火源管理处于失控状态。

  6.乡(镇、办事处)、村组要利用有线广播等手段在森防敏感期不间断、大强度宣传森林防火法规知识,向在林区活动的人员提供天气预报及森林火险等级等信息。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5月8日-5月15日)

  1.各区(市、县)政府和金阳新区管委要认真对本地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的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掌握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各区(市、县)政府及金阳新区管委的上报材料,认真加以梳理,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并会同市森防办按照我市森林防火目标考核办法对相关工作进行阶段性考评,考评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体系。

  九、宣传活动相关要求

  (一)各级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重要性、紧迫性,落实责任,强化意识,依据本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相关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宣传活动不拘泥于形式,也不能流于形式。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既要注重传统及常规宣传,也要积极创新活动方式,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时效性、实效性。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适时以简报、专报等方式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及分管联系领导,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并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活动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反馈意见,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附件:贵阳市2009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贵阳市2009年春季森林防火
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帅 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张 彪(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 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守超(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