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政府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森防办)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提前进入工作状态,协调市委宣传部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并协助各区(市、县)森防办及金阳新区有关机构超前谋划相关工作。
3.各区(市、县)政府及金阳新区管委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拟制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组建森林防火教育宣讲团(队),拟定其进入辖地乡(镇、办事处)、村组宣讲时间及宣讲内容,印刷、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和图片展板;安排流动宣传车及其行程走向、播放内容,拟制相关标语内容并做好悬挂及刷写准备工作;提出辖地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连续刊登、滚动播出相关宣传的内容及频次等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对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宣传活动实施阶段(3月23日至5月8日)
1.贵阳日报(晚报)每周不少于2次刊发、贵阳电视台每周不少于3次滚动播出、贵阳人民广播电台每天不少于1次播报《贵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及其他相关的宣传内容,或以相关典型案例的访谈、剖析等方式进行专题宣传。市政府门户网站、金阳时讯等具有宣传功能的机构也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及时发布、更新森林防火工作信息,组织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与上述媒体、机构衔接沟通力度,及时提供播报、刊发信息的内容。
2.各级印制的国务院《
森林防火条例》、《贵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等宣传资料,要在3月25日前张贴到乡(镇、办事处)、村组及其他责任防火单位,并发放至农户;要在林区路口、人员活动频繁地域、火灾多发点及其他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地段悬挂森防横幅、刷写森防标语、设置森防警示牌。上述工作由各县级政府和金阳新区管委具体负责实施,市森防办负责督促指导。
3.各区(市、县)政府组织的森林防火宣讲团(队)、广播车流动宣传及图片展板巡回展要在3月28日前完成宣讲、展示任务,活动范围要覆盖所有乡(镇、办事处)、村组及重点防火部位、责任单位,必要时可延伸至的农户。重点是宣传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火害的危害、防火措施、预防森林火灾的基本要求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要通过对相关典型案例的曝光与剖析,达到警示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4.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所属学校在3月25日前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教育活动,重点是普及防火基本知识,提醒广大师生恪守相关法规,不要在林区、林地组织与火源火种有关的活动,避免因用火、玩火引起森林火灾及人身伤亡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