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水利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列入农业和农村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指标体系,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确定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发动,加大资金投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要认真做好农村水系、万亩圩区达标建设、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现代农业园区水利基础设施等一系列农村水利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统一制定规划,分年组织实施;在抓好总体规划的同时,注重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水平,保障农村水利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强化项目投入。各级政府要设立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示范工程专项资金,按照中央、省确定的一系列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要求,切实加大农村水利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2009-2012年,市政府每年在水利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用于对市区农村水利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各涉农区按相关比例配套到位。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对上做好项目争取工作,争取中央、省级投入;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金融机构加大“三农”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战略机遇,建立农村水利建设投融资机制和担保体系,把农村水利与城市水利建设一并考虑,统筹推进。
(四)强化典型示范。各地要切实规范项目管理,以重点工程和项目为抓手,集中精力,集中资金,努力建设一批农村水利现代化的亮点工程、示范工程;要坚持边建设、边总结、边提高,认真总结、大力宣传、积极推广先进的典型经验,最大限度地调动好、引导好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和促进全市农村水利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不断上新的台阶。
(五)强化服务指导。各级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加强调研,改进服务,切实抓好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新一轮乡镇机构综合改革中,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水利站工作职责的界定、管理体制的确定、改革方案的制定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水利站的公益性职能,切实抓好基层水利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乡镇水利站在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六)强化考核推动。各级要切实抓好农村水利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的检查督促工作,实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管理目标考核机制,认真抓好平时检查督促和年度考核验收,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补助资金。通过强化考核,确保全市农村水利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