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杭州临安青兰建材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的公告
(杭经资源第21号)
对杭州临安青兰建材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报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项目,根据省经贸委委托制度规定,按照《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要求,经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现场审核,分别认定杭州临安青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PC 32.5水泥,临安市万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杭州富登混凝土有限公司、杭州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混凝土,杭州春磊建材有限公司、富阳市中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压灰砂砖,富阳市东洲新型墙体建材厂生产的混凝土砖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效期为两年。
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在10天内(2009年3月31日-4月10日)与杭州市经委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