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对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跟进全市“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抓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以“权力阳光运行”为载体,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信息公开向动态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拓展。
1.编制职权目录。按照中央关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结合市政府“精细化”管理目标和机构改革职能划分调整,在全面清理审核行政职权的基础上,研究编制行政职权目录,逐项列明职权行使的依据、岗位职能规范、绩效评估标准、责任追究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2.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要把每一项行政权力运行的过程标注清楚,责任落实到人,显示行政权力行使的基本运行程序、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使行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监督制约。
3.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把职权目录、流程图和行政权力运行固化为系统程序,上网公开,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
4.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依托全市各级政务大厅,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受理等融为一体,拓展服务领域,建设好政务大厅综合服务平台。